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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游船游艇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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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游船游艇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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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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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游船游艇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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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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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游船游艇码头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码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穗发改[2013]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范围北至黄埔大道,南至珠江,东至车陂路,西至科韵路,用地面积约1.32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珠江北岸,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西南侧AT090966地块(九号码头)、东南侧AT091018地块(游艇会码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九号码头及游艇会码头的水上浮趸码头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其中,九号码头主要建设游船泊位;游艇会码头主要建设游艇泊位;总投资约为96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7816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造价文件编制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报批工作: 负责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报批工作;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协助业主进行本项目岸线报批、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技术评审以及与航道、海事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
(2)勘察、测量工作: 负责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初勘和详勘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勘探、测量工作进度及质量控制;负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的现场实施、成果编制与提交、后期配合等工作;收集、调查周边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勘探、测量总报告及相关总图。
(3)技术设计工作: 根据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标准规范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4)造价文件编制工作: 完成各设计阶段对应的造价文件编制和配合报审工作【包括方案深化设计估算(项目总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概算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和配合报审、施工招标控制价复核)】;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工作。
(5)技术配合工作: 包括各类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6)报建配合工作: 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设计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
2.3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工期: (1)可行性研究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报审、报批工作;(2)勘察工期: 岸线批复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相关勘察报告编制工作;(3)设计工期: 可行性研究批复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报审、报批工作;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审、报批工作。 上述工期要求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咨询(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 无。
3.3人员配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投标人以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职责分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6)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IC卡(办理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③被责令停业的;④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⑥在最近五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等行为的;(3)投标报名截止前,投标人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的IC卡,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 年 5月4日至 2015 年5月 8日,上午 9: 30 至 11: 30 、下午 13: 30 至 16: 00 (发布招标公告第二个日历天开始接受报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副本)、设计资质(副本)及咨询资质(副本)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若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采取邮购方式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7.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7.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7.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22905684,传真: 020-22905674; 地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7.4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7.5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技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邮政编码: 510006 联 系 人: 肖工 电 话: 020-22905684 传 真: 020-22905674 电子邮箱: http://www.gcp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邮政编码: 510030 联 系 人: 汤工 电 话: 020-61101333-1865 传 真: 020-83310183 电子邮箱: gjjldl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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