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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物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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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物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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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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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包头供电局物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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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BTGD-2015-14招标标题: 包头供电局物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物资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MH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桁架式) 2台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含梁) 2台(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二、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三、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本次招标产品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0日 每日上午9: 00-12: 00 下午15: 00-17: 30,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3、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5)企业税务登记证;(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招标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联 系 人: 吴伊军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 公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联 系 人: 李娟娟联系电话: 0472-5199098转808传真: 0472-5199095转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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